粤开大采购函〔2019〕2号
各单位、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,按照《广东省省级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》(粤财采购〔2018〕7号)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对学校执行电商直购采购方式提出以下要求和指引:
一、 采购品目及类型
包括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空调机、服务器、交换设备、喷墨打印机、激光打印机、针式打印机、液晶显示器、扫描仪、复印机、投影仪、多功能一体机、通用照相机、速印机、碎纸机、电冰箱、普通电视设备(电视机)、通用摄像机、复印纸、硒鼓粉盒等。
二、 适用情形
采购项目已落实预算,对品牌型号或采购期限有要求的,批量集采、网上竞价不能满足需要的。
三、 额度要求
要求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在200万元(不含)以下。
四、 实施方式
申请部门根据项目需求,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(http://210.76.73.186)进行对比,填写“执行电商直购采购方式申请表”(详见附件)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执行。
附件:执行电商直购采购方式申请表.docx
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
2019年6月10日